教育部发布新版《职业教育专业简介》

    教育部日前发布新版《职业教育专业简介》,新版《简介》覆盖新版专业目录全部19个专业大类、97个专业类的1349个专业。其中,中等职业教育358个,高等职业教育专科744个,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47个。

    新版《简介》将中职、高职专科、高职本科专业简介框架统一调整为9项内容:专业代码、专业名称、基本修业年限、职业面向、培养目标定位、主要专业能力要求、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、职业类证书举例、接续专业举例。其中,与原中职专业简介相比,职业面向、培养目标定位、主要专业能力要求、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、职业类证书举例5项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;与原高职专科专业简介相比,职业面向、主要专业能力要求、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、职业类证书举例4项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。

    从内容上来看,新版《简介》主要有以下显著变化:一是将原“就业面向”调整为“职业面向”,更加明确本专业对应的职业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。二是将原“职业能力要求”和“主要职业能力”调整为“主要专业能力要求”,按专业对应的职业(岗位群或技术领域)需求,更加突出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出的主要专业能力要求。三是将原“专业教学主要内容”和“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”调整为“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”,具体包括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和实习实训环节,新版《简介》专业课程体系更加完整,对各学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更强,同时也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留出了合理空间。四是将原“职业资格证书举例”调整为“职业类证书举例”,按照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进行列举,更加符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要求,有利于推进职业教育岗课赛证综合育人。

    本次《简介》研制过程中,教育部积极汇聚行业力量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,分析岗位需求、固化教改成果,组织上万名专家学者共同研制;成稿过程中先后吸收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88条,吸收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5700余条。《简介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,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、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,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。《简介》立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,体现中职、高职专科、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区别与关联,更新了职业面向、拓展了能力要求、更新了课程体系,增列了实习场景、接续专业、职业类证书等,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专业适配产业升级的响应速度,为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,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了指导,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依据,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提供了参考。

    教育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,大力宣讲解读、认真贯彻落实,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,全面修(制)订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优化专业定位,更新课程体系,加强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教育,按要求组织实习实训。教育部将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,更新完善专业教学标准、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、岗位实习标准等系列标准,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,更好服务产业发展与社会进步。(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