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6月13日讯(记者 施剑松)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今天召开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北京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及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(试行)》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示范文本(试行)》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(试行)》《北京市中小学校章程党组织建设内容示范文本(试行)》《北京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要点提示》等配套文件,标志着北京市探索形成了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“1+5”制度体系,拉开了全市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工作的序幕。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北京市将以试点学校为基础,逐步扩大改革范围,积极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,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、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;以健全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为重点,明确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,履行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作决策、抓班子、带队伍、保落实的领导职责,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,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调整优化党政正职配备方式,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,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协调运行机制,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。
在这一轮全市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工作中,北京市坚持问题导向,着力破解改革重难点问题,明确学校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,健全班子成员选拔配备制度,实现结构合理、梯次配备、优势互补;强化高质量党建引领,健全学校党组织领导学生德育、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等立德树人工作机制,落实“支部建在连上”要求,实施“一校一品”党建品牌创建培育工程,健全“双培养”工作机制;加强政策制度支持,提出党委和党总支设置的学校为“双正职”,党委设置的学校增加1名副书记领导职数,党支部设置学校且书记、校长由一人担任的,副书记领导职数“应配尽配”,合理设置党政办(党办),细化专(兼)职党务工作者在职称评聘、绩效工资保障等方面的激励措施。
北京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教育工委、市委编办、市教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将联合印发“1+5”文件,召开全市改革工作部署会,指导各区、相关高校等制定落实方案,形成具体的工作推进路线图、时间表,组织开展各类培训,加强政策支持、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,建立基层联系点,挖掘和宣传一批典型案例,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,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见效、走在前列。
作者:施剑松